|
 |
|
旅游局在全国旅游行业全面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我市诚信旅游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旅游行业的自律作用,营造张掖良好的旅游环境,全市率由企业确定联合开展“阳光旅游”诚信服务活动,特向社会公众做如下承诺:
一、 共建诚信体系,优化旅游环境。要把自身发展与优化旅游环境结合起来,与张掖旅游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市、县区旅游业开展的各项诚信旅游活动,为构建张掖的诚信旅游体系,塑造张掖旅游业诚信形象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 公开项目价格,倡导阳光旅游。各饭店、旅游业、旅游景点、旅游购物商店和旅游教育培训机构等旅游服务单位要严格规范发布的广告内容,标注和明示各服务项目,清理不规范广告用语;规范旅游产品的报价,做到服务项目、质量、价格相符;规范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的内容,重点规范旅游住宿标准、自选旅游项目及其价格和旅游购物次数等环节。严格做到“三个信守”,即信守合同,信守产品质量、信守责任,让旅游明白消费、满意消费、快乐消费。
三、 学习先进榜样,提升服务质量。在全行业开展向文花枝同志学习活动,塑造旅游员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诚信至上、周到服务、先人后己、无私奉献的形象,努力实现“两个提高”,即:提高尽职的服务意识,提高规范周到读物技能。
四、 规范市场行为,遵纪守法经营。倡导比服务、比质量、比文明的合法竞争,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格局,决不恶性削价和随意涨价,杜绝假货,抵制“零团费”行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遏制非法经营。
五、 接受各界监督,推进行业自律。要互相监督,互相支持,互相信守合同,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围绕诚信旅游开展的各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确保旅游企业自觉推进诚信建设,确保每一位旅游消费者的咨询都能得到及时解答及相关投诉得到及时处理,确保“首问责任制”在行业协会和各旅游企业中得到普遍实施。
六、 开展平安旅游,保障旅游安全。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旅游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责任制,杜绝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
| 电 话:0936-8246122 |
| 地 址:张掖市大佛寺街康辉楼 |
|
|